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率先企稳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经济观察)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率先企稳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中新社北京1月16日电 题: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率先企稳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中新社记者 庞无忌
作为中国楼市的重要“风向标”,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在2022年末出现企稳迹象。房地产市场是否迈入企稳回升通道?今年的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到来吗?
房价连续16个月环比下跌
从2021年9月份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探底,新房和二手房价持续处于下跌区间。
中国国家统计局1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分别较上月增加4个和1个;多数城市房价环比下跌。
当月,中国7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平均环比下跌0.2%,同比下跌2.3%;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平均环比下跌0.4%,同比下跌3.8%。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新房和二手房价连续16个月环比下跌、同比调整也近一年,这带来了房地产市场预期的逆转。更多人对房价持下跌预期,导致市场持续疲软。
2022年12月份,多数城市房价下跌,特别是二手房市场跌幅较深。二手房价下跌城市数量上升至63个,且同比跌幅仍在扩大,显示供需两端都较弱。李宇嘉认为,稳房价成为今年稳预期、稳信心、纾困供给端的重要一环。
一线城市率先企稳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2月份,作为楼市“领头羊”的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已率先止跌企稳。
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其中,北京、上海新房价格环比涨0.2%和0.4%,广州、深圳环比跌0.4%和0.3%。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在连跌3个月后,已经有止跌迹象。过去几年来,房地产市场进入上行周期时,往往由一线城市房地产升温开启。严跃进表示,这类城市房价止跌,有助于修复市场预期。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也认为,2023年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将率先恢复,尤其是北京和上海。该机构认为,一线城市将凭借丰富的产业配套率先走出下行周期,进入上行周期。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过去每年三月至四月份,房地产市场会迎来一波“小阳春”行情。今年楼市的“小阳春”行情是否会提前至春节期间?
调研显示,过去由春节返乡带火的“返乡置业”在2023年春节,热度不及以往。根据58同城、安居客近日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2023年春节期间,超八成意向购房者计划在工作城市及周边买房。而想回到家乡购房的人群占比仅17.1%,大幅低于2020年春节时的68.6%。作为返乡置业的主力,三、四线城市春节期间或难现楼市明显升温。
今年楼市“小阳春”料将从一、二线城市开始,整体楼市升温或要等到二季度。
目前一些积极因素已经显现。贝壳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上旬二手房市场的先行指标出现了明显的回升。代表需求的带看量和成交量出现明显回升。从带看量看,1月上旬50个重点城市日均带看量较12月增加22%;从成交量来看,1月上旬50城日均二手房成交量较去年12月增加39%。廊坊、北京等地日均成交较12月翻倍。
贝壳研究院预计,疫情期间被抑制的改善型需求会加快释放,2023年一季度核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有望迎来开门红。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市场底部已逐步清晰,预计房价稳定及上涨城市数量明显增长将出现在今年二季度。(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