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网络文学改编能成功?胜出的仍是新意******
作者:李 玮
当下,网络文学仍然是影视剧改编的重要源头。仅以2022年整年上架播出并较有影响的约50部网络文学改编剧为例可以看出,相较于往年,2022年的网改剧的题材更加丰富,设定也更多元。虽然改编剧类型繁多,改编成败也不能随意归因,但如果在网络文学原创内容的发展脉络上审度,得失仍有迹可循。当网络文学影视转化产业链愈加成熟时,网络文学的升级迭代也更深入地影响到网改剧的面貌。
过去一年网文改编剧最亮眼的作品,当属《开端》,改编自祈祷君在晋江文学城连载的同名小说。它把“时间循环”引入到日常生活场景中,采用近年网络文学中流行的“虚拟人生”的设定方式,将其与故事巧妙结合,从悬念、解密到拯救,整体叙事丝丝入扣,在数据和口碑两方面均获得成功,被认为是继《庆余年》后网改剧的又一“开端”。之后播出的改编自缘何故同名小说的《反转人生》和改编自长洱同名小说的《天才基本法》亦属同类。《反转人生》和《天才基本法》都是近年来网络文学领域体量不大但热度颇高的作品,前者让男女主互换身体,后者采用平行时空,仅设定本身就使改编自带热度。
高概念,新设定之外,此类网文书写现实的深度也值得关注,而影视改编较成功的作品,往往能够保留原著中的现实关怀和思考深度。如果《开端》仅仅是类似拯救公交车的“游戏”,它的精彩必会大打折扣。改编没有回避原著中关注的失独、网暴、猥亵等社会问题,也保留了“探案”串联起的各个小人物的故事,由此意义更加丰富。但《反转人生》把贫富差别的社会问题简化为一个搞笑的故事,《天才基本法》也忽略了原著对“天才的单维性”“奥数意义”“改变的主体”等问题的继续追踪,于是,两部剧缺少了本可以有的纵深感。
从类型而言,网络文学改编剧中成扎堆之势的仍是现代言情剧,可以说贯穿了整个2022年,在网文改编剧类型中占一半以上。去除言情的油腻套路,还原感情的生活质感,并增加职场线、亲情线是其中较为成功者给出的启示。
改编自叶斐然同名小说的《才不要和老板谈恋爱》,对原著的改变可谓大刀阔斧,核心要义就是“去形衍魂”,保留着核心理念与线索情节,同时进行了一场更加集中化、戏剧性、细节性的出色处理。原著是一个较为简单的甜宠结构,影视剧在保留原著的时空逻辑、男女主的感情线的基础上,自己增添了亲情线、成长线和职业线,并且删除了一系列常处在崩人设边缘的暧昧场景,让情节内容的现实性更强,擦除了无关紧要的赘笔,并去除了女配的低级心机设定和男配的扁平化标签。改编自柏林石匠《写给医生的报告》的《余生,请多指教》,亦是这样一部去油去腻的甜宠剧。在日常职业和生活中展开剧情,绕开浮夸,去除没必要的误会,男二女二的捉弄也不过分,《余生》给甜宠剧适当做减法,又加以职场线和亲情线做中和,由此不招黑不拉垮,甜而不腻。与此同时,现代言情剧的职场线受到重视后,职场设定开始具体化,涉及不同的领域,《才不要》讨论法律条款问题,改编自红九同名小说的《请叫我总监》体现投资理念,改编自Twen t i ne网络文学作品《打火机与公主裙》的《点燃我,温暖你》则讲述编程创业。当然,这些职场设定仍然不够专业,剧作对职场的理解仍停留在内斗的基础上,没能深入探讨各类专业性问题。
网文改编的古偶剧较之前一年成绩有所提高。同样改编自晋江资深作者九鹭非香的作品,《与君初相识·恰似故人归》(原著为《驭鲛记》)和《苍兰诀》故事结构皆较为精巧,仙侠设定围绕核心矛盾展开,冲突集中不枝蔓,人设讨喜,人物的转变过渡也比较自然。特别是两部仙侠的元素都有创新。《驭鲛记》开篇女强男弱,反向人设是近来网文写作中比较受欢迎的做法。《苍兰诀》则运用了“互换身体”具有热度的设计,在反差人设间制造误会,在既有古偶甜虐设计的基础上增加了轻松搞笑的戏剧性。这两部仙侠剧的成功固然有九鹭非香IP加持的因素,但小结构与新元素亦是重要原因。以写“宅斗文”闻名的关心则乱的小说《星汉灿烂,幸甚至哉》被改编为《星汉灿烂·月升沧海》,虽然制作精良,演员演技也皆可圈可点,但显然宅斗剧的势能正在减少,较之此前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也显逊色。另一部同是赵露思主演的《且试天下》,改编自倾泠月的同名小说,是大女主题材。男女主双商皆在线,旗鼓相当,且有冲突。该剧改编和制作也在水平线上,但以权斗、谋划为主线的大女主剧重复率亦有些高。
过去一年,古偶改编剧的“黑马”当属《卿卿日常》。其原著是晋江作者多木木多的代表作《清穿日常》,作为网络小说热度并不高,整体构思也较为平淡。但影视剧改动非常大,重新嵌套世界观,将时间线上的价值观区别做成空间上的地域性问题。这部剧甚至没能设定主要的核心矛盾,虽然说有“女主助攻,男主上位”的设置,但叙事经常偏离该主题。与其说这是一部权谋剧,不如说是一部概念剧。设定主打“反套路轻喜剧”,反复宣扬“姐妹团建,男人走开”的概念,所以每一位女性人物都被充分地叙述,她们的理想、愿景也被足够照顾。全剧几乎不存在女性为难女性的情节,而是让“娘子军”与陈规陋习斗争,以“北川改变选聘儿媳为选拔女官”为结局。
悬疑剧中属于网络文学改编的只有一部《消失的孩子》。该剧改编自豆瓣阅读作者贝客邦的《海葵》,最为精彩之处在于叙述的方式。这也延续了其原著小说的特质:多人物视点与多重时空的交叠和错落。虽然改编剧因镜头过于晃动,叙事过于细碎被批评,但这仍然可以被视为豆瓣阅读悬疑文改编的一个好的开始。豆瓣阅读悬疑文的异军突起是近年网络文学发展的重要现象,诸多作品的影视版权相继被出售,可以预想接下来几年悬疑剧将集中出现,豆阅的作品质量也将成为改编质量的基础和保证。
过去一年,曾经老牌热门IP作者都有作品被改编上架。《今生有你》改编自“言情天后”匪我思存的《爱你是最好的时光》,《镜·双城》改编自新武侠代表作家沧月的同名小说。两部小说都吸粉无数,但影视改编的热度不高,这与虐文和武侠的整体衰落亦有关。《大江大河》和《都挺好》的作者阿耐亦有两部小说《相逢时节》和《不得往生》被改编为《落花时节》和《风吹半夏》播出,其中《风吹半夏》以“钢铁女主”的人设,叙述改革开放过程中资本兴起的功与过,罪与罚。虽然作品是2005年的老文,但无论是人设还是题材,在当下都颇有热度。当纯文学和网络文学诸多作家都在重述改革开放时,《风吹半夏》的播出不仅吹了一股年代复古风,也为2022年度的网文改编画上了浓墨重彩的句号。随后无论是《浮图缘》还是《墨白》,都未能收获足够的话题度。
网改剧一直紧跟网络文学的发展潮流。从最初的《甄嬛传》《琅琊榜》《花千骨》到《庆余年》《赘婿》《大江大河》等,宫斗、宅斗,权谋、仙侠,或是现实题材,优秀的网络文学为影视不仅提供了完整成熟的好故事,也助推着影视剧想象力的前行。2021年,以权斗加言情为主线的大女主文式微,女频网络文学中开始大量出现职业线,古代言情中顺理成章地盛行起“仵作文”。敏锐的制片方抓住少谈恋爱专心事业的仵作文潮流,便有了当年的小成本爆款剧《御赐小仵作》。2022年较为成功的小制作爆款剧《开端》《卿卿日常》等亦是跟上网络文学原创内容创新的潮流。相较于已然过时的数据,或是想当然的“流行”,抓住原创内容的迭代升级是制作成功的网文改编剧的关键。(李玮,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